受新冠疫情影响,市民对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需求激增,而一些不法分子见此“商机”开始动起了歪脑筋,用一次性使用口罩冒充一次性医用口罩出售,从中赚取利润。近日,经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被告人赵某、许某等8人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的刑罚。 2018年8月,赵某和许某等6人分别合伙开了4家网店,主要销售一次性消毒产品、生活用品等。去年1月下旬,由于口罩资源紧俏,赵某、许某、赵某等6人商量准备做口罩生意,并且让赵某负责联系口罩货源。 2020年1月22日,赵某以每个口罩0.6元价格订购了1万只口罩,口罩还没到货,赵某等人便在他们经营的4个网店开始对外销售,很快1万只口罩被抢购一空。尝到甜头的许某等人立即又联系口罩卖家订了10万只口罩。赵某等人在连夜打包发货过程中发现,他们所卖的口罩很薄,质量很差,但为了赚钱,赵某等人仍然继续打包发货。过了几天,有买家发来消息,称赵某等人卖的口罩质量太差,要求退款,赵某等人不怎么愿意,后来有的买家准备投诉时,赵某等人才陆续开始退货。后公安机关接到网民举报售假线索后,很快便将赵某抓获归案。后许某等人以及批发口罩的上家王某和钱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查,去年1月底,被告人赵某同许某等6人在明知从不正规的渠道购进不合格一次性口罩后,仍然冒充一次性医用口罩通过网络进行销售。赵某等人从王某、钱某处共购进50余万只一次性口罩,以每只2至3元的价格通过网店向全国30余省、市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后经鉴定,赵某等人所销售的一次性口罩细菌过滤率不符合安全标准。 本案中,被告人赵某等人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一次性口罩冒充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销售,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按照规定,一次性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一般只能通过药店、医院等渠道销售。如果要在网店销售,必须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网络平台进行备案,具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资质才可以销售。在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等,看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另外还要对产品查验,看看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有合格证明等。同时还要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本案中,赵某等人为了赚钱,将相关规定置之度外,最终,赵某等人因触犯我国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魏从金 苏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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