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组织民间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共同宣言
(2021年5月19日发起人网络大会讨论通过)
2021年5月15日,来自社会各界的淮安乡村振兴研习社发起人,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龙云生态园召开了发起人签约大会。 会议认为,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出现工业化和城镇化两大特征。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3.89%。城镇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乡村的快速凋蔽。为此,中央政府2003年以来,相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城乡统筹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系列乡村建设思想,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十三五”时期,中央政府动员了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实现了有史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全部脱贫的人间奇迹。 会议还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们指明方向;近期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 经过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发表以下宣言: 第一、我们将在相关政策法规指引下开展研习和实践工作,学习借鉴国内外乡村建设典型经验,在乡村振兴道路上不断探索和创新。 第二、我们将结合区域特色研究乡村振兴,重点关注乡村产业、乡村人才、乡村文化、乡村生态等专题研究,争取打造有全国影响力乡村振兴民间智库,真正架起政府与乡村的信息桥梁。 第三、掌握政策、把握规律、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是整合民间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前提。 第四、绿色生态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一定要保护好乡村生态环境。 第五、乡村振兴应该是村民共有、共建、共享的结果,乡村振兴离不开村民主体性的发挥。 第六、乡村振兴要坚持系统性和全面性,做顶层设计时要把党建、产业、人才、教育、文化、生态、养老、医疗等因素纳入其中,要做系统性研究与可行性落地项目实践研究。 第七、我们的追求目标是建设好具有区域特色的美丽幸福乡村。 第八、我们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乡建力量。 第九、我们的基本路径是用科学乡村建设理论指导乡村振兴实践。
淮安乡村振兴研习社 二0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